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宣誓:解读新规及流程

元描述: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宣誓流程详解,包括宣誓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并解读拒绝宣誓的后果。

引言: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宣誓是澳门特区政治生活中重要的环节,它不仅是委员履职的必要步骤,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澳门特区宪制秩序的重要保障。2023年5月底,经修改的澳门特区《就职宣誓法》生效,对选委会委员宣誓流程及相关规定做出调整,并对拒绝宣誓者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处罚。本文将详细解读新规下的宣誓流程,并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为读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宣誓流程及时间安排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下称“选管会”)于2023年8月15日公布了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下称“选委会”)委员就任宣誓的安排。根据公布的安排,选委会委员宣誓流程如下:

  1. 领取《就任宣誓声明书》: 8月12日起,400名选委会委员或其指定代表可前往公共行政大楼选举事务接待柜台领取《就任宣誓声明书》。
  2. 签署声明书: 委员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就任宣誓声明书》,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
  3. 提交声明书: 签署后的声明书须于8月19日至24日期间提交给选管会。

宣誓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经修改的澳门特区《就职宣誓法》,选委会委员宣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 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尽忠职守,廉洁奉公。

拒绝宣誓的后果

拒绝宣誓者将丧失就任资格,且不得安排重新宣誓。此外,签署经篡改相关誓词的声明书,尤其是改动或歪曲该项誓词的字句,亦视为拒绝宣誓。

相关法律解读

经修改的《就职宣誓法》对选委会委员宣誓流程及相关规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强调了宣誓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该法律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和澳门特区宪制秩序,确保选委会委员忠诚履职,维护澳门特区的稳定和发展。

新规对选委会委员宣誓的影响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选委会委员宣誓流程更加规范化和严肃化。对选委会委员而言,这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和压力,但也更加强调了他们的政治责任和国家认同。

总核算委员会成员任命

此外,澳门特区公报当天刊登行政长官批示,任命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的总核算委员会成员。由主任检察官郭健雄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主任检察官张国治、行政公职局副局长冯若仪、统计暨普查局副局长黎嘉骏、行政公职局选举技术辅助处处长张锡联。

常见问题解答

问:哪些人需要宣誓?

答: 所有选委会委员都需要宣誓。

问:宣誓地点在哪里?

答: 委员可前往公共行政大楼选举事务接待柜台领取《就任宣誓声明书》并提交签署后的声明书。

问:宣誓时间是何时?

答: 8月19日至24日期间。

问:如果拒绝宣誓会有什么后果?

答: 拒绝宣誓者将丧失就任资格,且不得安排重新宣誓。

问:可以修改宣誓内容吗?

答: 不可以。签署经篡改相关誓词的声明书,尤其是改动或歪曲该项誓词的字句,亦视为拒绝宣誓。

问:总核算委员会成员有哪些职责?

答: 总核算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核算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的投票结果。

结论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宣誓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澳门特区宪制秩序的重要保障,也是选委会委员履职的必要步骤。新规的实施更加强调了宣誓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并对拒绝宣誓者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处罚。相信这将有效维护澳门特区的稳定和发展,确保行政长官选举顺利进行。